| 索 引 号 | 076050/2022-00018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3 |
| 标 题 | 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的方案 | ||
| 文 号 | 东市监〔2022〕6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的方案 | ||
| 时 效 | |||
各分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市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经县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起重机械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内容如下:
一、整治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12月底。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巩固简易升降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遏制非法简易升降机“死灰复燃”势头,打击起重机械违规操作、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
《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
四、整治内容
(一)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
1、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回头看”。各分局对前期排查的非法简易升降机,要严格按照要求依法查处,不属于特种设备监管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对曾经使用过非法设备、经过整改合格的使用单位要开展复查和重点检查,防止旧设备换地方或改回头继续使用。
2、继续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简易升降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连市监〔2020〕223号)文件中明确的整治范围,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再次开展拉网式筛查,重点排查井道内使用的、可能符合简易升降机定义的非法、违法、违规设备。
(二)起重机械隐患排查
1、组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分局督促企业对起重机械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应急”的落实情况。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传连云港市特种设备云平台。各分局要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核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同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在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的同时,同步组织对起重机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高频次的现场检查,指导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严厉查处使用非法违法自制设备、违法使用未检验起重机械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坚决遏制住当前不稳定的安全形势。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持证情况。同时,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对防爆起重机械防爆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制动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港口码头和交通工程工地等室外起重机械抗风防滑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桥式、门式起重机械未安装两种不同形式高度限位装置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对发现不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吸取近年来与起重机械相关的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出实效。
(二)深入排查整治,坚决消除隐患。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加大起重机械的隐患排查和查处力度。对非法设备,要现场确认主要功能去除,避免企业继续违法使用。要注重联合执法,发挥网格作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果。
请各分局将工作开展情况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送特设科。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