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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050/2024-00005
发布机构 东海县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9-23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工业气体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 号 东市监〔2024〕7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工业气体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4-09-26

各分局,县局特设科: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东海县工业气体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我县工业气体充装和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企业工业气体用气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

对全县工业气体充装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特设科每月制定检查计划,各分局根据检查计划,序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立情况。各工业用气充装和使用单位要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并完善各项记录。

(二)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充装及使用单位是否配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检查充装安全隐患。各工业气站要有明确的功能区域划分,站内应设置待检区、待充装区、充装合格区和不合格瓶区。由取得充装作业人员证件的专职充装人员送至充装区(充装台)充装,充装完毕后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充装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要做好气瓶隔离记录。是否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四) 检查设备安全隐患。查看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五) 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严肃查处未按规定落实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各项安全充装、使用规章制度的行为;查处使用未检特种设备行为,严禁使用超期未检瓶、翻新瓶、报废瓶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市场监管局职责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局特设科,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二)重大隐患及时报送。各分局要及时报送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特殊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各分局在当月检查计划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报表报县局特设科。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