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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050/2024-00002
发布机构 东海县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31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东市监〔2024〕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4-02-27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印发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生鲜猪肉市场专项整治,有力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利用2024年2月至6月在全县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严格把好猪肉市场准入关,严格猪肉“两证两章”检验检疫上市制度,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整治时间及整治对象

(一)整治时间: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

(二)整治对象:东海县内采购、经营、使用生鲜猪肉的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各农贸市场、商超、肉类专卖店、餐饮店和猪肉经营摊点。

三、整治内容

检查县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经营、使用的生鲜猪肉是否经检验检疫,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四、工作安排

(一)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2月-3月)

执法大队、各分局要根据《方案》要求,坚持“打击和防范相结合,重点治理与规范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抽调执法人员不定期地对县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采购、经营、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猪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肉类专卖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4年4月-5月)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各分局要加大采购、经营、使用生鲜猪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将打击私宰猪肉违法行为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对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处理,做到有案必查,坚决打击违法经营猪肉行为,并及时上报处理情况。

(三)总结阶段(2024年6月)

各分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至食品经营科。集中整治后,要按照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的要求,继续开展常态化综合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地推进猪肉市场销售长效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局各相关科室、各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树立政治、民生意识。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系统部署,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坚决遏制非法销售猪肉行为。

(二)迅速行动,细化方案。各分局要进一步细化方案,理清工作职责,明确重点整治场所,推动本辖区猪肉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分局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得到当地政府支持,在当地政府的牵头下与其他各单位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