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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003/2025-00003
发布机构 东海县石湖乡 发文日期 2025-03-24
标 题 关于设立东海县石湖乡新城社区居委会 的请示
文 号 其他〔政〕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设立东海县石湖乡新城社区居委会 的请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5-03-25

石政发〔2025〕16号                    签发人:穆海贝

关于设立东海县石湖乡新城社区居委会的请示

县政府:

石湖乡位于县城西南部,东与西开发区接壤,南与曲阳乡相连,西与洪庄镇毗邻,北连双店、石榴2镇。乡人民政府驻地为大娄村,办公地址为牛桃路136号。行政区域面积78.29平方公里,集镇建成区面积2.1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人,集镇建成区人口为1.14万人。

近年来,使得乡驻地部分区域管理不到位,居民办事对接问题突出,矛盾纠纷难以处理等问题逐渐凸显,已成为制约我乡综合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一是我乡的特殊地理位置,紧临县城,距东海县城仅9公里,陇海铁路和311国道并行东西横穿境内,464省道贯穿南北,随着连徐高铁建成使用后交通更加便捷。石湖区位交通便利,入驻工业企业,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服务业不断增多;二是辖区内特色资源丰富,菌菇培育区、四季果园采摘区,扶贫产业园等特色资源,使得外来务工、经商、旅游等常住非农业人口剧增,给计生、综治、民政、教育、食安等各项中心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三是辖区内村民、居民对自身素质全面提升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设立居委会,负责牵头落实相关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本着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便于发展的原则,根据我乡的具体情况,在全面实地调查、广泛征求驻地广大居民意见、充分尊重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等因素的基础上,现请求县政府同意我乡设立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四至范围:东至464省道,南至陇海铁路,北至横三路,西至石湖西外环。辖区面积2.17平方公里,共有1174户,4937人。辖区单位包括新型社区(一期)社区、大娄村新型社区及林场小区,乡驻地商户及石湖乡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石湖中学、石湖中心小学、石湖幼儿园、石湖乡卫生院、文化站、农技站、农经中心等单位,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

目前,该辖区公共服务设施较为齐全,新成立居委会办公地点在大娄村党群服务中心,面积400平方米。已基本具备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

当否,请批示。

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