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544/2021-00039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石梁河镇 | 发文日期 | 2021-03-29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1年石梁河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东石政发〔2021〕30号
关于印发《2021年石梁河镇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持续做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为零,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石梁河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梁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石梁河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网格化”分工,制定各部门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持续做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为零。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为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推动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说安全活动。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企业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全面推广使用“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深入推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责任单位:宣传办、安监所牵头,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村)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化制度性成果,贯彻落实《中共东海县委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度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安监所、司法所、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村)
3.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填报指导和检查督促,深入排查分析全镇工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执法,督促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防早防小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应用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规范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4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6月底前所有工业企业完成首次报告。(责任单位:安监所)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4.有机衔接“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坚持领导责任不变、督导机制不改,持续抓好“一年小灶”发现问题的深化整改,推广复制典型经验做法,在深化巩固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重大风险、聚焦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高标准高质量转入“三年大灶”。实施专项整治县镇联动督导,加强专项整治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全面调度、跟踪问效专项整治推进情况,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
5.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进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系统有效运行,同步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信息化系统建设和使用。在全镇工贸、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3月底前所有危化品使用单位建立“一企一档”,6月底前形成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分类施策,推动危化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全生命周期”开展“全链条”治理。(责任单位:安监所,各医院、各学校)
6.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持续组织农村公路和集镇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净化道路运输秩序,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责任单位:派出所、农路办,各村)
7. 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按照“网格化”分工,加强消防重点单位与“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巡查力度。通过广播、横幅、传单等形式,提升周围群众防火意识,规范祭祀行为。紧盯商业综合体、医疗建筑、养老机构、学校、教会、电影院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城镇燃气安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动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系统,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支持引导居民和社会组织协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安监所、工业办、建管所、宣传办、城管队、民政办、各医院、各学校,各村)
8.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突出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重点,6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和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全面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乡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帐,实行销号管理。研究出台有效措施,强化对领取营业执照后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的事中事后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建管所、城管队、工业办、派出所、各村)
9.持续抓好危险废物等排查整治。继续推进危险废物排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及时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科学评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责任单位:环保办、安监所、派出所、各村)
10.持续深化工贸、特种设备、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对照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执法事项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7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开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强化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安监所、农技站、文化站、各村)
11.提升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党委政府、部门、村(社)及网格员安全责任清单化管理,完成镇街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落实。深化执法预告制度,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帮扶。推动镇街应急物资储备。推进社会化服务,推广小微企业与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对接平台使用,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短板问题。(责任单位:安监所,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
12.常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针对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岁末年初、复工复产、夏季高温等关键节点,“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针对性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常态化防控情况下生产企业的检查指导,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生产安全。深刻吸取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安监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
三、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3.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制定印发《石梁河镇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必须列入安全生产履职内容。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用好警示提示、巡查督导、约谈通报等手段,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安委办规范化建设、高效化运行,进一步提升参谋助手、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责任单位:组织办、安监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
14.持续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石梁河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及各村的专项巡查,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
15.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条。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实现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突出企业负责人等重点,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村)
四、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贯彻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落实《江苏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落实省应急管理信息化“急用先建”项目,积极配合推进“智慧应急”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的数据来源和应用范围。年底前实现全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联网监测,推动接入试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开展线上、线下协同监管。(责任单位:安监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村)
17.深入开展镇街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抓好落实,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地区、行业领域的特点、企业类型、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等情况,明确工作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风险研判、风险评估、协同防控和应急处置“五项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成果,坚持协同共治、消除盲区,确保风险管控措施有力有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化解各类事故风险。(责任单位: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村)
五、巩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8.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着力解决不会查、查不出问题等现象。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村)
19.推动形成社会同防共治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实施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加强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杜绝部分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责任单位:安监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村)
20.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修编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开发工业集中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东海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消防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完成队站、消防水源等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村)
2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丰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社区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加强典型经验和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不断培育安全文化。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责任单位:安监所,宣传办,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