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281544/2023-00005
发布机构 东海县石梁河镇 发文日期 2023-07-26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0-08

东石政发〔2023〕42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资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改革监管模式,实现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监管,现把本镇农产品生产区域具体划分网格,实行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人员职责。

一、监管机制

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手段,以网络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为基础,整合全镇监管资源、规范监管程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农资)市场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实施“网格化监管”要统筹兼顾,达到“监管地域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任务无遗漏”,实现“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的网格化监管目标。

三、网格化监管职责

(一)定对象、定人员

合理调配力量。将辖区管理相对人直接纳入“网格”实施监管,实现“定人、定点、定责”。结合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分布情况,以村为单位,将全镇划分成24个责任网格,每个责任网格确定1名协管员员具体负责监管,坚持“谁监管,谁负责”原则。

网格责任人在责任片区内,通过对监管主体的日常管理和综合信息的采集、整理、记录,对网格管理相对人的数量、位置、基本信息、经营状况清晰准确地掌握,做到“六清”(即:监管范围清、市场主体底数清、经营状况清、重点企业清、执法情况清、监管责任清)。

(二)定任务

实施有效监管。网格责任人负责监管,并结合实际,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对执法过程中掌握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发现的问题做好详细的记录,实行动态监控。

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日常监管计划执行。专项检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做好检查,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并做好上报工作。

(三)定权定责,提升责任意识。

网格责任人要明确职责、负起责任,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责任心。

四、工作要求

(一)在监督检查中落实监管责任制,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明确若干监管人员,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个监管员都要监管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都要有一名协管员,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管理。通过监管员督促协管员,协管员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把所有网格串联起来,形成监管网络。

实行月计划、周计划制度。明确各个工作时段,监管员、协管员对哪些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

(三)全面实行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一体化的监检结合工作机制。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派出监管员,和各个网格协管员一起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监管,同时完成抽样检测工作。

东海县石梁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