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392/2021-00015 | ||
发布机构 | 石榴街道 东海县人民政府石榴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0-06-30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0年度石榴街道文明家庭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石街工委〔2020〕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村、各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做好第二届县级文明家庭和2020年度乡镇级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关于做好2020年度石榴街道文明家庭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石街工委〔2020〕34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石榴街道文明家庭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做好第二届县级文明家庭和2020年度乡镇级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挖掘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推动各村、单位家庭成员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二、推选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县要求,文明家庭应体现以下内涵和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乡镇级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限额及说明
1.各村、各单位级文明家庭评选率达到总户数的30%以上,此项结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
2.文明家庭评选可分为“抗疫先锋”文明家庭、“热心公益”文明家庭、“书香致远”文明家庭、“孝老爱亲”文明家庭、“移风易俗”文明家庭等五项类别开展评选。
四、实施步骤
石榴街道2020年度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分组织发动、推荐上报、审核评比、表彰宣传四个阶段。
1.组织发动。宣传发动从6月底开始启动,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启动石榴街道20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推选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程序,要结合文明村、文明单位创建,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让文明之风漫布乡村。
2.推荐上报。石榴街道2020年度文明家庭7月16日之前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石榴街道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每个家庭附3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张全家福彩照),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308550560@qq.com,纸质版报送至街道创文办,联系人:冯德义,电话:15161357719。
3.审核评比。7月底之前,街道创文办将对推荐文明家庭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确定石榴街道文明家庭名单,并上报县文明委。
4.表彰宣传。7月底之前完成2020年石榴街道文明家庭表彰活动,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并将评选结果及比例上报县文明办及县妇联。
中共东海县委石榴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石榴街道2020年度文明家庭申报表
家庭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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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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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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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福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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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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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市厅级以上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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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事 迹 |
(约300字,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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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审批意见 (签章) |
石榴街道党工委审批意见 (签章) |
(此表一式三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