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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92/2022-00009
发布机构 东海县石榴街道 发文日期 2022-10-09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海县石榴街道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石街发〔2022〕1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东海县石榴街道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11-17

关于印发《东海县石榴街道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儿童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东海县石榴街道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石榴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9日

                     东海县石榴街道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少年强则国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连云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东海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全街道儿童事业发展实际,制定《东海县石榴街道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十三五”儿童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石榴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友好发展理念,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大力发展儿童事业。截至2020年底,我街道儿童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二、“十四五”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首个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四五”时期,我街道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为促进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儿童工作与家庭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促进儿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社会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儿童思想引领的时代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公共服务短板弱项亟待补齐,基层儿童保护服务网络亟待织密织牢,人口出生下降、儿童近视和心理健康问题亟需重视,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依然存在,儿童工作的数字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亟待提高,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带来新挑战,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三、“十四五”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坚持和完善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满足儿童及家庭发展新期待,全面提升儿童整体素质,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

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尊重儿童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鼓励支持儿童参与,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资源配置中儿童利益最大化更加体现,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供给优质、可及的儿童公共服务更加充足,儿童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赋能儿童工作数字化更加有力。?

四、“十四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安全

1.主要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2)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2.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突出做好安全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治理,定期查找并清除家庭安全隐患,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学校周边的值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等场所布建“儿童安全屋”,为儿童提供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庇护和救助。加强寒暑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

(2)加强儿童生命安全教育。将儿童生命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开设防性侵、防自杀自残、防欺凌等专门课程,进行灾害事故应急演练,引导儿童珍爱生命。学校、幼儿园、村居普遍开展儿童步行、乘车、骑车、产品使用(安全使用电梯、旋转门、儿童用品等)和防范跌落、误食等主题教育。定期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应急避险演练,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培训,增强儿童的自护自救能力。

(3)制定实施预防儿童溺水行动计划。落实溺水防控措施,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4)制定实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预防行动计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培养儿童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推广儿童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安全头盔和反光标识。在托幼机构、校园周边设置儿童优先区,设立儿童视角的警示标志。持续做好儿童护学岗。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院前急救、医院救护和康复治疗等医疗急救服务,减少道路交通伤亡。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

害。加强儿童产品安全性监督与管理。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及时清除环境危险因素。预防儿童烧烫伤,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中毒,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品、日用化学品等的识别及保管能力,谨防儿童接触和误食。提升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婴幼儿窒息。

(二)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2)建设儿童友好型学校,营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3)加强校外阵地建设与管理,提升育人成效。

(4)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和体系进一步完善。

2.策略措施

(1)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优化教师“备案制”管理模式。健全不同学段教师培养制度,将家庭教育、性别平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完善学校科学课程标准和体系。加强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

(2)加强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构建安全、适宜、多样、趣味、生态的校园设施及环境。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爱生、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办好寒暑假托管班。

(3)发挥校外教育育人功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加强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外培训负担。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等校外教育基地作用,统筹利用城乡校外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引导儿童积极参加思想道德、文化、科技、艺术、体育、劳动、社会公益等校外实践活动。促进城乡、区域校外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儿童参与覆盖面。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

(4)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功能。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积极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经验,引导家长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常态化。支持少先队、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

(三)儿童与家庭

1.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家庭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3)推动家庭落实抚养、教育、保护与引导的多元责任,开展科学家庭教育。

(4)构建日常化、生活化、系统化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体系,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2.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优秀红色文化,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家庭成员尊重

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尊重儿童参

与自身、家庭事务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在家庭中的各项活动,保障儿童体育锻炼、亲近自然、休息娱乐、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与社会服务。

(3)推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家庭监护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家庭监护的法定职责。帮助父母、隔代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方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个体差异,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禁止采用殴打、体罚、谩骂、虐待等不文明不科学的教育方式,杜绝家庭暴力。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家庭的不同需求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的,督促和引导其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加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推进监护缺失或严重不当家庭的监护权转移工作。

(4)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发挥家长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在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系统化的家庭家教家风浸润下,引导儿童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帮助儿童养成节约资源、绿色低碳和杜绝餐饮浪费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供和丰富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文化服务产

品。

(5)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游戏、亲子运动、亲子出游、亲子劳动等活动。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等,为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阅读。

(四)儿童与环境

1.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关爱、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氛围进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的影响。提高儿童媒介素养。

2.策略措施

(1)宣传、践行儿童优先理念。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在配置公共资源、部署开展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在城乡建设规划中提供更多满足儿童需求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2)增强优质儿童精神文化产品供给能力。面向儿童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支持儿童参与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提供盲童阅览服务。开展多形式的儿童主题阅读和创作活动,儿童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3)鼓励支持儿童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展演活动。构建政府部门、学校、专业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校内外儿童艺术教育与文化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提升儿童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等素养。鼓励在群众性文体活动展演中专设儿童展演专题。支持儿童艺术团建设,遴选优秀儿童艺术团参与重大演出活动。

(五)儿童与法律

1.主要目标

(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

(2)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更加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需求。

(3)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4)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

(5)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

?2.策略措施

(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全面落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执法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救助协作制度,健全强制报告、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制度,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

(2)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正、社区矫正等工作。

(3)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名师课堂等,推进“法律进校园”“法治进家庭”。

(4)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5)完善并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行为。加强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家庭教育制度,强化村居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指导村居妇联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报告工作。依法依规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依法妥善安置由国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发挥社会组织在监护支持中的作用。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

五、“十四五”儿童发展重点项目

(一)儿童思想政治引领项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少先队员的回信精神,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引导家长学习科学育儿知识,传承优良家风,赓续革命精神,构建平等和谐亲子关系。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生活事务,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学校用好红色资源,创新思想政治课程,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儿童在追寻红色记忆中学习“四史”,感悟真理的味道、信仰的力量、奋斗的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党的好孩子。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以及其它校外和网络阵地,开展儿童喜闻乐见的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厚植儿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

(二)家庭教育服务支持项目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村(居)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推进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模式,打造一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积极发展各类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开展家庭教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培训长效机制。

(三)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

探索推进联合家访制度,实地摸清儿童家庭养育环境和心理状况,引导家长提高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鼓励开展本土化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工具研制,引入数字手段,学校普遍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检测。加大家长和教师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其对儿童心理状况的评估和辨识能力,落实儿童心理健康“守门员”制度。加大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置力度,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咨询室同步学生在校时间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家校协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儿童充足户外运动时间,自觉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部门联动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线上线下平台,立足社区引入和指导专业社会组织普遍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打通面向儿童及其家庭的服务通道。?

(四)儿童近视防治项目

开展儿童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学校动态监测儿童视力状况,构建学生视力防控跟踪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家校联动防控近视,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鼓励支持儿童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儿童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加强儿童眼保健专科建设与视光师培养,制定中西医一体化综合矫正方案。

六、“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责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街道人民政府承担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法定职责,是组织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将儿童发展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指标进行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规划中相应目标任务。

(二)坚持上下协同,分级落实规划

街道办事处依据国家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市、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儿童发展规划。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村居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儿童发展计划。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能力建设

面向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和省、市委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和关爱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党领导下儿童发展取得的成就,努力营造儿童优先,关爱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