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6017/2022-00004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山左口镇 | 发文日期 | 2022-07-08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明确山左口镇小型水库管理权限的通知 | ||
| 文 号 | 山政发〔2022〕3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保障小型水库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 时 效 | |||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镇水库管理工作,保障小型水库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根据省政府及上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进一步明确本镇小型水库管理权限和管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山左口镇水务站为山左口镇小型水库的管理单位,负责黑埠水库(小1型)、后贤水库(小1型)、前贤水库(小2型)、鲁庄水库(小2型)、双湖水库(小2型)5座水库的运行管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村委会配合水务站做好水库管护工作,自觉维护水库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二、山左口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山左口镇水务站负责落实每座水库专职管护人员;各级水库管护经费由水务站负责管理并专款专用。
三、水务站管理工作接受县水务局和镇政府监督。
山左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