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35X/2022-00004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驼峰乡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
| 标 题 | 关于全乡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其他〔2022〕1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在对农村各类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既掌握共性问题、又了解特殊困难,既摸排纳入保障的对象、又摸排存在潜在风险的对象。 | ||
| 时 效 | |||
驼政发〔2022〕11号
关于全乡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全乡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排查、精准排查。在对农村各类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既掌握共性问题、又了解特殊困难,既摸排纳入保障的对象、又摸排存在潜在风险的对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压紧压实乡村属地责任,各部门条线的主管责任,条块联动、各尽其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着力解决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坚持建章立制、常态长效。有针对性地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及时健全机制、完善政策,着力构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体系。
二、排查对象和内容
专项排查整治面向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居和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聚焦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已经享受基本民生保障政策但生活仍然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是否有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深入细致排查政策落实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排查已纳入保障和服务范围的对象
1、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定期入户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关注低保家庭中的一户多人(6人以上)、一户多孩(3孩以上)和单人户的家庭。
2、特困人员。排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落实等情况。重点关注失能、半失能和重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3、独居和空巢老年人。排查8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中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三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生活照料、安全监护、关爱服务等情况。
4、困境儿童。排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监护、生活照料落实情况。
5、留守儿童。排查留守儿童的监护、委托照护、关爱服务落实情况。
6、生活困难残疾人。排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居家托养照料服务对象、低收入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对象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以及扩面范围内的残疾人。
(二)排查未纳入保障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
1、街面流浪乞讨人员。
2、因病因灾因祸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3、申请低保未通过的家庭、近三年动态管理退出低保的家庭。
4、事实无人抚养但未纳入保障的困境儿童。
5、可能符合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但未申请的对象、有明显残疾但未申领残疾人证的困难对象。
6、重复信访反映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象。
7、因未落实户口、人户分离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救助帮扶政策的对象。
8、其他可能符合救助保障条件但未主动申请帮扶的特殊困难群体。
9、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三)排查机构住养对象
在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所属的社会服务机构的特殊困难群体,由各主管部门组织服务机构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安全监护、托养照护、权益保障等情况。
三、排查方法和实施步骤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逐级负责、强化统筹”的原则,以村(居)为单元,开展排查工作。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准备阶段(3月31日前)
结合实际制定驼峰乡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启动。并组织专题培训。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对相关业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情况,此次培训采取线上视频培训方式开展,具体有通知操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6月)
1、4月1日前,完成排查人员实名注册和审核。
2、村(社区)排查梳理。由驻村干部牵头,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等对辖区所有家庭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将已纳入保障服务范围的家庭(个人)名单、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名单汇总形成专项排查基础名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4月6日前上报乡民政办。
3、4月8日前,乡民政办审核后生成排查任务,分派具体走访任务。
4、由驻村干部牵头,组织入户排查队伍,以每个村(社区)为单元,对照名单,逐庄逐户、逐街逐巷、见人见面开展排查,填写特殊困难群体入户调查表。5月15日前基本完成。
5、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形成排查基本情况报告(“一报告”)和需要整治的问题清单、需要跟踪帮扶的重点户(人员)清单(“两清单”),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5月底前上报乡民政办。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6月)
乡政府对各村(社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
驼峰乡人民政府
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