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281341/2021-00019
发布机构 东海县桃林镇 发文日期 2021-11-29
标 题 关于印发桃林镇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桃政发〔2021〕6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桃林镇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11-29

桃林镇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夯实治理责任,创新治理机制,提升执法效能,解决我镇当前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面临的任务繁重、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体现科学治理的理念,有效提高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实现治理网络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网格化治理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到人”原 则,按照“织密治理网络、夯实治理责任、严惩违法行为、 确保食品安全”要求,采取“五定”(定区域、定人员、定 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措施,划定边界清晰、责任明确、 目标具体的食品治理网格,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 无缝衔接”的食品安全网格化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二、科学构建网格化治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及工作职责

1、一级网格。一级网格为全镇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治理责任主体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镇食安委及其成员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安排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食品安全网格化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二级网格机构,抓好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经费,每季度研究一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研判辖区食品安全风险, 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协同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重要工作落实。

2)镇食安办: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治理综合协调,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负责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治 理方案,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村级网格员,建立健全网格运行机制;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 相关信息,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内“三小”行业(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贩)进行监督治理,做好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治理相关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配合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抓好食品从业人员培训;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等日常治理工作。

(3)市场监管分局、卫生院等县级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依据职责权限实施食品网格化管理,准确采集上报并动态管理责任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信息,按照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在限期内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负责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抓好大中型 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受理食品安 全举报投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责任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二级网格。二级网格为村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主任是本村食品安全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网格员对全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主要职责是:

1)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镇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治理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

2)及时上报反馈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

3)参加镇及各级食品治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

4)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

5)协助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6)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7)负责农村群体性宴席信息的收集,按照镇食安办的安排,协助开展备案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配备

一级网格中,镇长兼任镇食安办主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二级网格中,各村食品安全网格员以镇综治办网 格员为基础,调整充实原有的食品安全网格员和信息员。镇驻村干部负责指导村级网格员、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主动接受镇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 、建立健全网格化治理机制

(一)推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每月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一次,梳理存在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作业,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高、中、低三级治理机制。在日常区域治理中做到“三清三明”即:区域清、人员明,主体清、底数明,岗位清、责任明。

(三)每季度对辖区内食品市场主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前,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会同各村委会书记和镇属单位负责人,并邀请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进行全程监督实地检查,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抽查,确保季度抽查总量达到风险分级治理要求。

四、全面强化网格化治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创新社会治理理的重要内容,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谋划,积极主动推进。各村和镇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网格 化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着力建立健全网格化治理体系。镇人民政府 将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食品安全网格员的补贴列入财政预 算,落实镇食安办人员编制、经费,保证网格化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联 席会议制度,全力实现市场主体、人员信息、工作动态、快检结果及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等信息共享,尤其是镇畜牧站和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配合,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实现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各村与镇食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抓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

(三)精准基础数据。各村要把食品安全网格化治理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摸排本辖区情况,经村委会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镇食安办。

(四)严格考核问责。镇人民政府把食品安全治理网格化建设纳入各村及镇属相关单位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范围,由镇食安办上报镇党委、纪委负责开展日常督导、年终考核。镇纪委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治理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治理网络不健全、治理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桃林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名单

2、桃林镇食品安全网格员名单

桃林镇人民政府

20211129

  1、桃林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名单

主任:刘江涛镇长、副书记

副主任:李建副镇长

成员:周立志派出所所长

张道春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罗文桃林交警中队队长

刘东山武装部部长

张超财政所所长

赵保伟农技站站长

王建宝农电站站长

孙踊司法所所长

程思涛卫生院院长

刘闯桃林中学校长

马义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思强城管中队副队长

刘恒国环保中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综合执法局,李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1. 桃林镇食品安全网格员名单

序号

单位

(村)

姓名

职务

年龄

性别

手机号码

是否为社会综治网格员

1

桃林镇

戴大军

综合执法局办事员

39

18795533999

2

白岭村

朱夫新

会计

69

18352160956

3

关汪村

张  程

会计

45

13912180949

4

徐东村

陈小亮

会计

30

15950793108

5

徐西村

李保福

会计

65

19851152339

6

东石埠村

陈  林

会计

43

18795590620

7

西石埠村

李树军

会计

57

18936582756

8

大李村

王  磊

会计

58

13851217792

9

陈州村

刘兴华

会计

58

13705125370

10

上河村

高陆军

会计

33

18352148859

11

彭才村

彭  以

会计

53

15805122938

12

七埝村

彭孟莹

会计

32

13815604910

13

桃北村

韩银山

会计

45

15861250199

14

桃西村

刘昌胜

会计

35

18261345930

15

桃东村

韩德政

会计

58

13675285638

16

南芹村

马思彬

会计

54

13815693626

17

各庄村

马茂全

会计

59

17826607258

18

苗庄村

苗昌军

会计

61

15950770136

19

北芹村

吴德才

会计

63

15950773686

20

皇城村

赵湘怡

会计

47

18251413398

21

顶湖村

赵  艳

会计

38

15062971365

22

官庄村

张言贵

会计

53

1338293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