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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41?/2016-14285036
发布机构 桃林镇 发文日期 2016-09-08
标 题 关于印发桃林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桃政发〔2016〕136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桃林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时 效
关于印发桃林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29

 

各村、各有关单位:
     《桃林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林镇人民政府
       2016 年7月29日
 
 
 
 
桃林镇成品油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加油站(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海县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4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 (7月28日-8月5日)
镇政府成立桃林镇成品油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成品油市场治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制定本单位的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做好治理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 摸底排查阶段 (8月5日-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加油站(点)情况摸底排查,并将加油站(点)情况排查摸底表于8月10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 (8月11日-9月25日)
(一)对证照齐全的加油站(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超范围经营汽油的加油站(点),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查处。
(二)对未领证照但有省商务厅建设批复的加油站(点),要求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要求申领证照,不符合条件的按非法加油站(点)处置。
(三)按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加油站(点)进行取缔。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为巩固成品油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成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定期组织排查,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送排查情况,确保成品油市场长期健康规范运行,为桃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每季度到相关单位对排查及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部门职责如下:
1 、各村: 负责本村加油站(点)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和相关经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发现非法、违法加油站(点)继续经营的,立即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执法单位予以打击和关停。
2 、派出所: 负责对成品油运输车辆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辖区内加油站(点)消防安全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整治工作中的妨碍公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等违法行为;涉案值较大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据《刑法》,按照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理。
3 、安监所: 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成品油的单位及个人报送县安监局依法进行查处。
4 、市场监管分局: 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文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已取得证照,超范围经营汽油的加油站(点),依法给予查处;对成品油质量、计量等存在问题的进行查处。
5 、国土所: 对非法占用土地,违规建设加油站(点)进行查处,依法拆除非法建筑,收回土地。
6 、建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违规建设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
7 、城管中队: 会同建管所对违规建设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
8 、交警中队: 负责对成品油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资质、安全进行审查管理,对无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报送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查处。
9 、供电所: 负责全镇加油站(点)用电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非法加油站(点)实施停电措施,配合相关单位对非法加油站(点)的依法取缔工作。
10 、镇成品油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加油站(点)日常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次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抗拒执法的加油站(点)进行梳理,统一报送县商务局申请强制拆除。
附件:  1.桃林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桃林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非法加油站(点)的查处取缔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桃林镇成品油市场集中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新玲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王光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 宋福渠    派出所所长
赵保新   国土所所长
王伟波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董淑斌   供电所所长
马春宝   建管所所长
马 义   安监所所长
刘二华   城管中队队长
袁堂东   交警中队队长
陈 敏    徐东党委书记
张金韶    白岭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颜 涛    上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马广群     桃北村党总支书记
马茂辉     桃东村党总支书记
吴传开     桃西村党总支书记
刘长现     陈州村党总支书记
李传旺     大李村党总支书记
张 华     各庄村党总支书记
陈 波     北芹村党总支
陈怀明     徐东村党支部书记
李 杰     徐西村党支部书记
范 君     西石埠村党支部书记
颜成相     上河村党支部书记
石荣亮     彭才村党支部书记
卢庆国     七埝村党支部书记
赵宝坤     皇城村党支部书记
包士强     官庄村党支部书记
马连杰     南芹村党总支副书记
刘 强     关汪村党支部副书记
赵庆广     顶湖村村委会主任
陈夫标     东石埠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委办(安监所)。马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