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1341 | ||
| 发布机构 | 桃林镇 | 发文日期 | 2018-09-03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桃林镇整治非法石子厂加工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桃政发〔2018〕61号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各村、各单位: 现将《桃林镇整治非法石子加工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时 效 | |||
关于《桃林镇整治非法石子加工点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桃林镇整治非法石子加工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桃林镇整治非法石子加工点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石子加工点,有效遏制我镇非法占用河堤、国有土地、基本农田进行非法石子厂加工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石子加工点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环境保护属地管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石子加工点,实行分区域、分性质开展非法石子专项整治,使安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二、整治重点
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对噪音、粉尘污染不达标,非法占用农业用地,改变土地耕地使用性质开办的石子加工点,未取得营业执照、非法经营的石子加工点。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2018年6月20日-7月5日)
1、广泛宣传。成立由镇政府牵头,各村及文化站、水务站、国土所、安监所等部门组成的宣传工作组,负责政策法规、整治内容、范围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橱窗、会议、宣传材料等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宣传全覆盖。同时,利用现场检查和干部进村入户等宣传形式,引导业主关闭停产,消除污染。
2、全面排查制止。各村要组织对辖区内的非法石子加工点开展地毯式排查并汇总上报,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污染源下发停产关闭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关闭退出。联合供电等部门,甄别、摸清违法生产用途的变压器、三相电表等并建立台帐档案。安监、国土、水务、电力等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互相通报信息。
(二)查处整治阶段(2018年7月6日-7月15日)
镇政府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集中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石子生产加工点专项行动。一是督促非法石子生产点自行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二是对拒不自行关闭停产的非法石子生产点的按照“拆除供水供电设施、查封生产设备、清除违章建筑”的标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分批取缔并登记在册。各村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从严查处。
(三)督查巩固阶段(2018年7月16日-7月31日)
各村、各相关单位单位要定期组织打击取缔情况“回头看”,形成常态化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一经发现有回潮生产的非法石子加工点,及时给予打击取缔。建立效能督导机制,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各单位开展打击取缔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擅自为污染环境的非法生产点提供生产条件的,以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阻碍专项行动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镇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给予追责。
四、职责分工
1、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负责”的责任。要摸清辖区内非法石子加工点情况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取缔,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材料车辆管理,坚决打击地方黑恶势力在清理整治中的违法行为,保障此项工作行动安全,为专项治理工作保驾护航。(由贾海涛、孟令云同志负责协调)
3、国土所负责牵头会同其他部门打击在耕地范围内非法石子活动。配合各村开展石子监管工作。(由徐玉金同志负责协调)
4、安监所按照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由石子造成的噪音、粉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查处,负责依法组织或参与石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石子专项行动。(由王光辉同志负责协调)
5、建管所、防违控建大队、城管队等部门清除非法石子生产点的违章建筑。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石子专项行动。(由刘云龙同志负责协调)
6、供电所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断电管理工作。(由徐玉金同志负责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法石子加工点取缔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取缔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取缔整治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取缔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长效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各负其责,明确打击查处非法石子加工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擅自非法生产或死灰复燃的石子加工点及时给予取缔,“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始终保持打击取缔高压态势,形成辖区环境保护的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桃林镇整治非法石子加工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桃林镇整治非法石子加工点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居 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玉金 人大主席
贾海涛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顺来 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副主任,副镇长
刘云龙 党委委员、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江斌 副镇长
孟令云 组织委员
王光辉 人武部部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周立志 派出所所长
赵国良 国土所所长
姜 伟 水务站站长
罗 文 交警中队队长
董书斌 供电所所长
朴金哲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马春宝 建管所所长
马 义 安监所所长,综合执法局四中队队长
马 强 综合执法局三中队队长
戴元武 白岭村党支部书记
陈成刚 东石埠村党支部书记
刘长现 陈州村党支部书记
颜成相 上河村党支部书记
包士强 官庄村党支部书记
张进步 各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赵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