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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76709653/2022-00008
发布机构 中共东海县委宣传部、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东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2-09-27
标 题 关于开展东海县首届 “最美文化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号 东文体广旅发〔2022〕6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开展东海县首届 “最美文化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11-04

关于开展东海县首届 “最美文化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县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为充分展示我县文化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努力在全县形成喜迎二十大,推进文旅强县、建设“强富美高”新东海的新局面,在全社会倡树新时代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开展,决定在全县开展 “最美文化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从事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的文化工作者。包括文化工作者(公共文化服务者、文化协会和文化团队组织人员、文化市场监管人员、文化志愿者、)、文艺工作者、文化传承者(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者(艺术创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热爱文化事业工作,在艺术创作、研究、管理和文艺评论、公共服务、科技教育、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中业绩成果突出。

4.近3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人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近3年来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从2022年9月28日开始至2022年11月 8日结束,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推荐申报(9月28日——10月10日)。(1)“最美文化人物”参选对象可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本人自荐等三种方式产生。(2)各单位根据评选活动的要求,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精心挑选,并经单位签署意见,进行人选推荐;社会公众可向所在单位、所在乡镇或直接向承办单位推荐、自荐有关人选。(3)参选对象推荐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要征求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意见,认真审查上报。

2.材料报送(10月11日——10月17日)。纸质材料:(1)《最美文化人物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并审核盖章(推荐人物照片为1寸近期正装蓝底免冠证件照,请在填写电子表格时附于表格相应位置,随表格一同彩色打印,勿粘贴);(2)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3)被推荐人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材料:①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②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同时报送先进事迹视频资料(限5分钟左右,MP3高清格式)。所有材料需于10月17日前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1003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联系人:祝芹;联系电话:15861277377(512749);联系地址: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楼;电子邮箱:dhxwhwwk@163.com

3.初选阶段(10月18日——10月25日)。县文体广旅局汇总整理候选人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从中确定30名候选人名单。将3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东海县微平台》上刊登,面向全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评审阶段(10月26日—— 10月 31日)。东海县“最美文化人物”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深入考察、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评审,确定10名东海县“最美文化人物”名单并予以公示。

5.表彰阶段。作出《关于表彰首届东海县最美文化人物的决定》,举办颁奖典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东海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联成立东海县 “最美文化人物”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局文化文物科,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最美文化人物”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和提升人民精神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文化行业工作者积极参与,积极组织推荐候选人。 

(三)严格评选。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确保评选出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最美文化人物”。

(四)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报道“最美文化人物”的事迹,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大力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东海县首届“最美文化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东海县委宣传部          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东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