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795/2021-00026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1-05-19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评选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卫健发〔2021〕6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1年东海县“优秀医师”、“优秀护士”评选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推荐材料,原则上每人只能参选1项。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刘莉;电话:87165025)
(邮箱:yzk7775826@163.com)
2021年东海县优秀医师评选方案
为表彰在医疗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医师,倡导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精神,提升医疗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县开展“优秀医师”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从事临床一线工作满两年以上,在职在岗的执业注册医师。
二、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积极推进“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医疗服务活动,在优质医疗工作推进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主动意识,成绩突出。
3、科室医疗管理工作到位,工作程序符合要求,无医疗纠纷及投诉,无重大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
4、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三、评选名额
全县拟评选优秀医师48名,名额分配如下:县人民医院15名,县中医院5名,妇计中心、精神病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各1名,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各1名。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2、5月28日前各单位将优秀医师推荐表(要求附带优秀医师高清电子工作照一并报送)发送至县卫健委医政科邮箱,5月31日前县卫健委完成评定工作。
五、表彰方法
授予“东海县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医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021年东海县优秀护士评选方案
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激励广大护理人员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护理服务能力,促进医院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秀护士”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县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满两年以上,在职在岗的执业注册护士。
二、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工作,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2、服务意识:切实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工作到位,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优质护理服务,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工作认真、踏实、严谨,富有爱心,受到患者好评,一年内无病人投诉记录。
3、工作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精通护理业务,能熟练掌握各项技术操作,操作及理论考试成绩突出。有创新意识,具有符合岗位需要的专科知识和解决专科问题的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一年内无明显护理差错及事故发生。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三、评选名额
全县拟评选优秀护士45名,名额分配如下:县人民医院12名,县中医院5名,妇计中心、精神病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各1名,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各1名。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2、5月28日前各单位将优秀护士推荐表(要求附带优秀护士的高清电子工作照一并报送)发至县卫健委医政科邮箱,5月31日前县卫健委完成评定工作。
五、表彰方法
授予“东海县卫生健康系统优秀护士”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