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0795/2022-00008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2-09-23 |
| 标 题 | 关于下发《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东卫健发〔2022〕13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部署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筛查任务。
东海县教育局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
工作方案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结核菌主要通过呼吸系统传播,当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痰结核菌可以通过飞沫近距离传播给周围人群。
近年来,我县校园结核病疫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学校的传播和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2〕42号)文件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的防控措施,现制定《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保障
本次筛查工作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成立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县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成立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负责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收集、上报筛查资料。
东海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具体筛查实施,组建筛查工作组,负责现场筛查、筛查后续处置及上报筛查工作资料。
学校负责具体筛查工作的组织发动和落实,成立由校长牵头的结核筛查工作小组,明确具体任务,分工落实到人,加强与筛查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的对接,细化组织流程,做好宣传引导,高质量完成结核筛查工作,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和舆情监控管理。
二、具体筛查任务和筛查步骤
1、幼儿园、小学
任务:入学(园)新生进行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
步骤:
(1)学校发放《 学校新生体检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表》(附件3),并由监护人和学生(不含幼儿园入园新生)签字后将原件统一交学校留存;
(2)整理统计附件3信息,学校和筛查医疗机构对有肺结核症状或者肺结核接触史的新生填写《学校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记录表》附件5前1-6项,同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或可疑症状的学生发放《结核病筛查告知书》(附件4),告知书回执监护人和学生签字后交学校留存;
(3)开展结核潜伏感染筛查即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筛查医疗机构现场填写《学校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记录表》(附件5)后7-14项,整理附件5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档形式反馈学校,由校医负责导入学生健康服务平台,筛查结果为PPD强阳性的,学校统一组织到东海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胸部X光片检查,筛查结束后,学校统计、汇总《学校新生结核病检查情况备案表》附件7,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疾控中心慢传科。
2、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内设学生宿舍初中
任务:入学新生要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和结核潜伏感染检测即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
步骤:
(1)学校发放《 学校新生体检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表》附件3、《结核病筛查告知书》附件4并由监护人和学生签字后将原件统一交学校留存;
(2)整理统计附件3信息,学校负责填写《学校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记录表》(附件5)前1-4项;
(3)开展结核潜伏感染筛查即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筛查医疗机构现场填写《学校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记录表》(附件5)后5-14项,整理附件5信息,记录表于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档形式反馈学校,由校医负责导入学生健康服务平台,筛查结果为PPD强阳性的,学校统一组织到东海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胸部X光片检查,筛查结束后,学校统计、汇总《学校新生结核病检查情况备案表》(附件7),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疾控中心慢传科。
3、新入职教职员工(含工勤人员、实习生)
任务:入职体检,学校统一组织,要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并加做结核潜伏感染检测。
4、教职员工
任务: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应包括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和胸部影像学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由学校负责。
三、筛查任务分配及进度计划
任务分配:东海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承担东海高级中学、东海职中、东海二中、东海综合高中(科教园区)的现场筛查任务,牛山街道辖区的其它学校由牛山街道卫生院承担,其余乡镇卫生院分别承担辖区内学校的筛查任务。
进度计划:10月中旬前完成筛查任务。各乡镇卫生院与辖区学校对接,制定筛查进度计划,学校上报县教育局文体卫艺科,卫生院上报县卫健委疾控中心慢传科。东海高级中学、东海职中、东海二中、东海综合高中的筛查进度计划由县疾控中心慢传科联系对接。
四、筛查后续处置
1、对筛查有可疑症状、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强阳性/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阳性、胸部X光片异常的新生和新入职人员,学校在县疾控中心慢传科指导下,及时组织其前往东海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协助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2、对单纯PPD强阳性/IGRA阳性、胸部X光片检查无异常且排除活动性结核病的新生和新入职人员,由学校详细询问其家庭接触史、原学校班级接触史,如为非密切接触者,疾控中心、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学校与其充分沟通,在其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填写《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附件9),积极开展预防性治疗;如有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其他高危因素者,由县疾控中心进一步调查核实,按照疫情处置中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IGRA阳性人员,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预防性治疗,确保预防性治疗率达到90%以上。
3、对单纯PPD强阳性/IGRA阳性但未进行预防性治疗的人员,应建立跟踪档案,加强健康教育和症状监测,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每年开展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
五、筛查场地要求
利用学校场所作为筛查点,科学合理设置等待区、皮肤试验区、留观区、隔离区、引流线和应急疏散通道。务必确保场地符合“四有”工作要求,即有临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县人民医院有救治绿色通道。学校筛查点要配备足够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所有入校人员测温、验码(实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交谈、全程佩戴口罩。所有场所使用要符合结核筛查卫生要求,做好垃圾清运和消杀。用于筛查的学校场地,任务完成后要及时进行通风消杀,确保符合学生上课要求。
六、其他事项
1、结核潜伏感染检测方法是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皮肤试验禁忌症者,用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替代,填写相应的附件6和附件8。
2、学校、筛查医疗机构做好筛查工作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筛查现场要做好流程线路标识,做好消毒,保持通风,师生家长需测温、验码、验卡,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
3、各单位对检查结果异常者,应注意保护隐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4、筛查试剂由县疾控中心提供,各筛查医疗机构取试剂要保证冷链运输。
5、义务教育阶段检查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普通高中和其他学校学生检查费在学费中支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工作要求
1、高思想认识。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也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学校易发生结核病传播,需引起政府、学校、学生及家长的重视。对入学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员工开展结核筛查,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防止传染源进入校园是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属地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各校要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一旦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或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及时上报并立即送医。
2、加强健康教育。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全校师生应熟练掌握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10),人群聚集地方不要大声喧哗,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口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增强结核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县疾控中心要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为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3、强化协同配合。县教育局和县卫健委要密切配合,学校和筛查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对接,摸清新生底数,做好应急预案,细化组织流程,做好宣传引导,高质量完成结核病筛查工作。县疾控中心要针对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计划和具体防控方案,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4、做好信息报送。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原则上在正式开学前完成,最晚应在10月中旬前完成。高中(职中)、中小学、幼儿园将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结果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汇总后报市疾控中心。
附件:
1、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2、东海县2022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3、 学校新生体检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表
4、结核病筛查告知书
5、学校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检查记录表
6、学校γ-干扰素释放试验检查记录表
7、学校新生结核病检查情况备案表(PPD)
8、学校新生结核病检查情况备案表(IGRA)
9、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
10、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