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795/2023-00005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3-05-30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东卫健发〔2023〕6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3年是《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弘扬爱国卫生传统,巩固我县卫生创建成果,提升国家卫生县(乡镇)长效管理水平,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连云港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检查的通知》(连爱卫办〔2023〕7号)文件精神。根据前期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控烟工作责任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全面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控烟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方案,严格落实控烟职责。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奖惩措施。
(二)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各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工作的技术指导、督导和培训,并配合县卫健委健康促进科做好控烟工作的考核督查;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的无烟场所监督。
二、强化控烟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单位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要求,严格落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有领导小组、有管理制度、有控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有控烟宣传、有劝阻吸烟、有帮助职工戒烟服务、有控烟知识培训、有戒烟咨询门诊、无烟草广告、无单位内部销售香烟,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整改,进一步巩固落实控烟工作措施,确保医疗卫生系统按要求全面禁烟。
(二)各单位要将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纳入年终检查评优指标。
(三)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控烟知识培训,引导医务工作者端正控烟态度,带动公众主动戒烟,为群众做出不吸烟的表率,并为吸烟者提供戒烟帮助。要按照要求科学设置室外吸烟区。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中来。
(四)各相关单位要明确科室负责人、导诊服务人员、保洁人员以及保安管理人员等的禁烟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负责禁烟管理的工作人员应佩戴禁烟管理标牌,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
(五)各单位要做到各类会议全程戒烟,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规定,动员职工广泛参与,形成吸烟有害健康的舆论氛围,努力降低吸烟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扩大宣传,加强舆论监督,推动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正确引导广大媒体积极宣传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要加强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控烟资源,同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推动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现全面控烟目标
委相关科室将采取定期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将控烟工作督查情况和各单位年终考核相挂钩。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控烟工作。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