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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0795/2021-00003
发布机构 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0-03-09
标 题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
文 号 东卫健发〔2020〕6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 预约诊疗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3-09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

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和医疗秩序逐步恢复工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缩短患者在医院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新冠肺炎期间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自2020年3月12开始,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二级以上医院所有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分时段就诊,取消现场挂号。不具备预约条件的东海仁慈医院、东海达康妇产医院实行电话预约挂号条件具备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参照执行。

二、充分利用统一医疗便民服务平台目前,连云港市统一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连云港服务号”,可为居民提供当日和一周内实时预约挂号、实时检查检验报告查询、门诊在线缴费、智能导诊以及在线排队叫号等功能。县医院、中医院要充分利用此平台,通过信息化方式为居民提供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服务。

三、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各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实名制就诊制度,充分利用“苏康码”或“连易通”做好患者安全信息核实,实施分类管理。对可疑新冠肺炎病例严格按照疑似病例要求及时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治疗

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县卫健委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门诊调整、基层承接、预检分诊及院感防控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医院内人群聚集,造成院内交叉感染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依规依纪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告知。各医疗机构要通过网站、媒体、张贴告示、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实名制就医等政策,引导公众预约挂号、分时段取号、按时就诊,减少等候时间。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有序就医的新理念。

附件:1、微信公众号“健康连云港服务号”二维码

   2、连云港市健康信息平台预约挂号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