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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51X/2021-00019
发布机构 东海县温泉度假区 发文日期 2021-08-26
标 题 关于印发《温泉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百日攻坚” 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温政发〔2021〕5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温泉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百日攻坚” 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09-07

关于印发《温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好上级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总策略要求,特制定《温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实施方案》,决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工作推动滞后的给予追责问责,确保彻底赢得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东海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温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

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事项

1、严格排查,细化网格,落实十户联防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和十户长作用,开展日常排查和宣传等各项工作;镇区(横沟社区)防控责任要网格化到街道和小区,明确到楼栋。网格长要对外来人员,尤其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排查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管理等措施,严防外部疫情输入。

2、严格落实“五包一”制度,做好重点人员管理。对于境外返回人员,严格居家隔离,上门核酸检测。对于密接和红码、黄码人员,落实14天(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集中隔离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于有中高风险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的要立即开展采样检测。同时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于第1、3、5、7、14日开展核酸检测,第14日双采双检。任何一次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3、设立检查卡口,制定辖区人员出入管控方案,加强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卡口设有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张贴值班表、选出点位长,每日更新全国疫情风险地区等级名单,及时传达到一线防疫人员。卡口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做到逢车必查,车上随行人员必查,严格做到测温扫码登记,登记内容要清楚完整,发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员要立即处置并上报指挥部。

4、各村(镇区、横沟社区)管控好辖区内商超、药店、书店等经营单位。对进入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的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做好个人防护,并做好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工作。

5、辖区内宗教场所实施“双暂停”,加强宣传教育,严禁疫情期间人员集会。对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6、暂停辖区内所有麻将馆、棋牌室、洗浴场所、 KTV 、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游戏娱乐场所、网吧、美容店等密闭场所营业;暂停集市、暂停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线下服务。

7、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发现重点地区来人,及时报告规范处置。

8、各村为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各级防控措施和制度,负责人员体温监测、口罩佩戴、苏康码查验和环境消杀等常态化工作;

9、管控辖区内村民扎堆、聚集等行为,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10、按要求做好核酸演练准备。制定好演练预案,做好常住人口摸底、充足物资储备、有效人员队伍建设等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演练,做到有序、规范、有效。

二、措施保障制度

1、实行保证金制度。班子成员缴纳保证金15000元,驻村干部、支部书记各缴纳保证金5000元。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形扣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相应的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2、实行严防死守制度。各村、镇区、横沟社区实行属地管理,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在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确保外来人员排查一人不漏掉,确保重点管理人员一个不脱管。

3、实行信息报告制度。日常排查和重点人员管理,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00前摸排、统计外来人员信息以及重点人员健康状况;对突击安排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排查,按照规范时间上报排查情况;紧急排查或突发情况立即报告;特殊情况实行半小时一报。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督查通报处罚。

1、凡是被市级及市级以上督查,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并通报的,给予责任村党组织书记停职处理,并对驻村干部进行问责;同时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2000、2000、3000元不等的保证金。

2、凡是被县级部门督查,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并通报的,给予责任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干部提醒谈话;同时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1000、1000、2000元不等的保证金。

3、凡是被镇领导督查,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给予责任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干部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200、200、500元不等的保证金。

(二)重点措施不到位处罚。

1、十户联防、网格长、全员核酸检测预案等制度建设不完善,扣除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200、200、500元不等的保证金。

2、人员排查发现漏报现象,扣除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200、200、500元不等的保证金。

3、“五包一”重点人员脱管,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500、500、1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并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

4、“五包一”人员日常管理及核酸检测安排,体温没有按时上报,核酸检测漏检,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500、500、1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并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

5、卡口管理不规范,登记不全面不清楚,发现一次扣除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200、200、500元不等的保证金。

6、发现辖区内超市、药店、书店等经营单位,为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落实测温、扫码、消毒、防护不到位,发现一次扣取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200、200、500元不等的保证金。

7、发现辖区内宗教人员集会、村民聚集打牌等人员聚集行为,发现一次扣除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100、100、200元不等的保证金。

8、发现辖区内有麻将馆、棋牌室、洗浴场所、 KTV 、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游戏娱乐场所、网吧、美容店等密闭场所营业,以及线下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开展服务的,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500、500、1000元不等的保证金。

9、发现辖区内有违法“暂停集市、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要求的,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500、500、1000元不等的保证金。

10、核酸演练常住人口摸底、充足物资储备、人员队伍建设等准备不充分,开展演练组织混乱等,扣除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领导各500、500、1000元不等的保证金。

(三)不在岗不在位处罚。

疫情期间要履职尽责,人员要在岗在位。包村领导负责统筹安排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疫情防控工作,所有驻村干部请假一天必须将书面经包村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党委办备案。一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同意。疫情期间必须由村支部书记带班,支部书记请假必须由镇主要领导同意。村支书无故不在岗不在位,每发现一次全镇通报批评,扣除保证金500元。

(四)各级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上不重视、落实上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重失职失责、甚至弄虚作假的,视具体情形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处理。

(五)对因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辖区内出现本地传染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就所属网格、村、责任单位采取全链条逐一倒查,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追责问责。

(六)辖区内出现重大疫情传播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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