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28151X/2021-00001
发布机构 温泉度假区 发文日期 2021-02-20
标 题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温政发〔2021〕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02-20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发〔2021〕14号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硬要求,奋力争取首季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增优,以实际行动体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担当,特制定《温泉镇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温泉镇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启航之年。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再巩固再提升,确保“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东海县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实施方案》(东大气办〔2021〕5号)要求,奋力争取首季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增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以实际行动体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担当,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硬要求,以实际行动奋力争取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增优”为目标,多管齐下、靶向发力,综合采取一系列切实管用的措施,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为全年目标高质量完成夯实基础、赢得主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目标导向。以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为目标,紧盯内源管控,推进问题整改,提升大气质量为目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源头治理。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不理想的内源进行系统分析和研判,查测溯源,找准问题原因,强化部门联动,对症下药,从源头上加快问题整改,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和治理有效传导。

(三)坚持长短结合。对影响点位质量改善的突出环境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源性问题为导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强化系统防控。

(四)激励约束并重。制定赏罚分明的奖惩措施,树立环保“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既提高主动作为的积极性,又压紧压实干部的责任。

(五)依法科学精准。坚持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环境问题,科学分解目标任务,抓住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分类施策,定向攻坚。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整治

1、开展散煤售卖整治专项行动。各村要建立散煤销售经营点、经营行为人问题台账,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长效管控。各村对日常巡查检查发现的散煤使用、售卖问题及时清理,并将相关线索信息及时、主动书面移交镇环保办。

2、开展锅炉深度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全镇范围内保留的生物质锅炉需使用专用生物质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备旋风+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设施,建立运行维护台账,一年内至少更换一次布袋,并保留相应记录。严查生物质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使用不成型生物质燃料行为。

(二)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3、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大对工地扬尘管控执法监管力度,对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依法查处。

4、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排查易产生扬尘的破损路段,并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深入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强化道路冲洗和路面保洁及渣土运输管理,全力压降降尘,落实路见本色、以克论净的要求。

5、加强厂区粉尘治理。严查各类厂区积尘、裸土、扬尘问题,杜绝厂区裸土问题;杜绝厂区道路、车间等积尘问题;杜绝厂区块状、粉状物料露天堆放问题。严查散状物料储存、输送及主要生产车间未采取密闭或封闭措施,物料落料点、破碎筛分设备等未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或未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

6、开展“无尘拆迁”行动。涉及建筑、围墙、临时设施拆除、城镇道路开挖、风钻或清扫的,渣土装运,必须配备雾炮车、洒水车等,采取不间断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渣土车辆进出冲洗,确保拆迁全过程无尘,渣土运输全过程无尘,在重点区域推行全密闭拆迁。

(三)开展VOCs污染专项整治。

7、开展汽修行业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汽修行业VOCs整治,督促汽修单位严格落实《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814-2020)要求,对VOCs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汽修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露天、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的汽修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整治

8、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整治。严格落实《连云港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对未完成的项目实施停产治理。3月底前,组织对工业炉窑整治完成情况开展监测评估,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19)和行业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超标的依法查处,责令限制生产并开展治理,对复测仍超标的实施停产治理。

9、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整治。2月1日-3月31日,对管桩、混凝土、水泥砌块、砖瓦窑等建材行业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提升有组织、无组织粉尘收集处理能力,确保达标排放。清理取缔一批资质不全、污染治理无望的企业,升级改造一批环境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五)开展城市面源专项整治

10、露天焚烧污染治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加强“定点、定位、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严查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行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露天焚烧监管主体责任,将露天焚烧管控作为村干部履职的重要事项。

11、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重点核心区域规模化及反复投诉的餐饮单位、商业综合体及学校食堂实施不同的油烟管理措施,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严查配套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严肃查处室内烧烤油烟直排。

(六)开展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

1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重点对镇区工业企业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要求使用清洁油品,组织签订使用清洁油品承诺书并建立油品购买使用台账记录。

13、开展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劣质油品的销售使用,加大油品抽检力度,开展柴油硫含量专项抽检。对车用尿素质量开展抽检,重点查处不合格尿素售卖问题。持续开展黑加油站点打击行动,集中打击查处无证照加油窝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

(七)强化重污染天气管控

14、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削峰”措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要建立高效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管控体系,各村、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重污染预警后要第一时间通知到位、部署到位、督查到位,确保各项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和强制减排措施不空转。要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企业补齐管控时间及污染物减排量。

四、重点区域定向挖潜

(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各村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情况定期开展通报。对重点企业排污总量进行通报,尤其对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企业。

(二)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及时关注“连云港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首季争优”专栏及各地工作动态;围绕定向挖潜、严格执法监察等重点工作,及时学习有关政策制度和典型经验。

(三)建立点位长履职机制。党政负责人为三级点位长,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负责完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责任体系,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涉气问题排查、整改,每周至少调度推进 1 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相关行业突出涉气问题,第一时间对上级交办的各项涉气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落实、跟踪,每周召开 1 次会议研究推进整改落实直至销号,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其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要压实责任,到源到人到岗到事到时,落实巩固提升方案。

五、工作形式

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首季增优”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大气攻坚办公室,专人专班开展攻坚行动。通过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与责任,形成每日问题汇总并及时交办、每周例会总结、每月综合评估的工作机制。

(一)开展自查自纠。攻坚行动期间,对重点攻坚事项持续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镇环保办负责统计对检查点位、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报县大气攻坚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底数摸排。对全镇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堆场、工业企业、小浴池、土灶等数量及分布摸清底数并进行常态化巡查。

(三)问题交办整改。此次攻坚行动的重点在于推动问题的解决,对检查发现问题,将第一时进行交办,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推进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实行销号管理。并定期将“自查自纠”汇总表报送至镇环保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带头责任,亲自协调组织,亲自推动落实,将大气污染防治“首季争优”作为近期生态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全力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全镇空气环境质量。

(二)强化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各项攻坚事项,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采用巡查、自动监控、工况用电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依法停限产等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大案要案。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村明确一名攻坚行动联络人,于每周一12点前报送上一周“首季增优”检查整改情况。

(四)督办推进机制。环保办将对各村大气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办工作滞后、敷衍检查、排查不力、瞒报漏报等问题。对未按要求报送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力、涉气问题排查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依然得不到改善的村进行约谈并对月度考核分数进行扣除。

附件1:大气污染防治“首季增优”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东海县温泉镇大气环境管理工作计分情况表(参考)

附件1:

大气污染防治“首季增优”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检查时间

点位名称

所属镇区

存在涉气问题

涉气问题类型

交办部门

整改推进责任人

整改落实情况

是否销号

1


1月1日




工业污染





2


1月1日




露天焚烧





3


1月2日




施工扬尘





4


1月3日




汽修污染







……




机动车污染











餐饮油烟











油品储运销问题











……





注:各村每周一12点前报送上一周检查情况,以Excel表格形式逐日累加。

附件2: 东海县温泉镇大气环境管理工作计分情况表(参考)

项目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分方式

总分

实际得分

附加材料

计分项

1

召开空气质量会商会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及以上空气质量会商会的,得5分,未召开不得分。

5


会议记录、照片

2

涉气污染源清单编制情况

对涉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辖区内所有涉气污染源清单,并明确整治要求和整治时限的,得10分。未建立涉气污染源清单的,扣10分;上级检查发现的固定污染源未列入清单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0


污染源清单,含整改项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3

日常巡查管控情况

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及时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的,得10分。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的,扣10分;对交办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未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或者虽赶赴现场,但是处置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10


巡查情况,如有突出问题解决,附相关内容

4

媒体曝光情况

辖区内未被国家及省、市媒体曝光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得5分。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一次及以上的,扣5分;被市级媒体曝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5


如有,附曝光材料

5

露天焚烧管控情况

组织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辖区内无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问题的,得10分。上级检查发现一个冒烟点扣0.5分,扣完为止。如能证明先于上级发现并及时处置的,该冒烟点不予扣分。

10


冒烟点核查处置情况,第一时间在群内反馈

6

燃煤污染管控情况

禁燃区内无销售、使用燃煤的,得5分。发现一个散煤销售(堆存)点扣2分,发现一个违规使用燃煤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5


如有,附禁燃区内散煤销售、使用问题材料

7

扬尘污染管控情况

建立扬尘管控制度,辖区内无扬尘污染问题的,得5分。在上级检查中发现并通报一起扬尘污染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5


扬尘管控制度文件,及扬尘问题整改情况

8

餐饮油烟污染管控情况

辖区内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得到有效收集、油烟净化装置定期维护并有效运行的,得5分。在上级检查中发现并通报一起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5


餐饮油烟问题整改情况

9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

每月调度、推进辖区内列入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中的工程项目,并按时完成的,得5分。未每月调度工程项目进展的,扣5分;工程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发现一起扣2分。

5


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加分项

1

清洁能源改造情况

推动禁燃区内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每完成一户居民“煤改气”、“煤改电”,加0.2分,加分上限为5分。


改造情况

2

严查违规售煤情况

严查违规销售燃煤行为。依法查处一起禁燃区内销售燃煤行为的,加2分,加分上限为5分。


查处情况

3

大气创新工作情况

创新性工作,辖区内开展创新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经评定后,可加1-5分。


其他材料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