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51X/2021-00009 | ||
发布机构 | 温泉度假区 东海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4-10 |
标 题 |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0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温政发〔2020〕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0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温泉镇2020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温泉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温泉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为主线,加强系统治理、强化责任落实,从根本上预防和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单位: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责任(含安委会成员单位))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响水“3?21”、泉州“3?7”等事故教训,对标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围绕26+2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隐患“两表四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安监所,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责任(含安委会成员单位))
3、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聚焦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配合县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各村、各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巡查督导。做好省、市、县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跟踪督办,及时报送整改进展,确保整出成效。(牵头单位:安监所,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责任(含安委会成员单位))
4、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治理新路径。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立足解决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各方面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方法,落实项目化制度措施创新任务,形成项目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构建长治久安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安监所,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党政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内容列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安监所、组织办,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责任(含安委会成员单位))
2、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三观三必须”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权责清单和主要负责人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各单位绩效考核等级挂钩制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安监所、组织办,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责任(含安委会成员单位))
3、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把“一查三督”工作法贯穿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巡查督导工作全过程,将企业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实施量化评估,严格责任倒查。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员工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内生机制,推动企业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在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配备安全总监,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牵头单位:安监所,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责任(含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全力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严把复产验收关,明确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等具体措施,组织开展返岗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力量不足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在严格防控疫情条件下,研究落实更加精准、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处置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支撑。(牵头单位:安监所、工业办、卫生院,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责任(含安委会成员单位))
2、突出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减少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数量,全面开展化工企业评估分级,从源头上管控风险。依法依规关停取缔环保不达标、安全风险高、技术低端落后的化工企业和项目。组织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使用涉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组织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牵头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业)
3、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推进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创建活动,综合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牵头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农路站,责任单位:各村)
4、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在建工程抓好 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突出抓好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风险管控举措,强 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推进以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等为重点的智慧工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加强农村建房领域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建管所、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村)
5、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抓好《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逐一判定、100挂牌督办,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突出抓未通过消防验收重点单位问题整改,明确完成时间表、任务图、解决路径,去存量,不欠新账。紧盯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民房、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统筹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6、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以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加大宣传曝光力度。(牵头单位:派出所、安监所、建管所、市场监管分局、文体中心和学校)
7、深化农村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管液化气气瓶充装、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链条,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建管所、市场监管局、安监所、派出所)
8、有效管控冶金工贸等其他行业风险隐患。突出冶金(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以排查整治重大隐患为重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按照《江苏省钢铁企业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提升煤气安全自动化水平。抓好民爆物品销售、储运和使用全过程风险管控;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持续推进农机、水利、电力、烟花爆竹、渔业、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安监所、派出所、羽山办、市场监管分局、供电所、水务站、农技站和游客中心)
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
1、狠抓源头管控。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出台、动态调整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加大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力度,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牵头单位:工业办、市场监管局、国土所、建管所、安监所)
2、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避免执法与遏制事故“两张皮”现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结合,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3、加强联合惩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 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警示。(牵头单位:安监所、信用社,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4、保持高压态势。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计划,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近年来未发生事故的企业减少随机检查和抽查,对安全管理不严格、事故易发多发或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进一步发生的,依法责令企业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管所和安监所)
5、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牵头单位:派出所、镇纪委、市场监管分局、安监所)
6、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进安责险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牵头单位:安监所、宣传办)
五、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1、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加快实施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牵头单位:安监所、工业办,责任单位:各企业)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提质扩面工作。推进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机融合。结合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涉及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落实。(牵头单位:安监所、工业办,责任单位:各企业)
3、加强宣教培训制度化建设。将《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实现对各企业的培训全覆盖。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文化培育。创新“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牵头单位:宣传办、学校,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