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0867/2024-00003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15 |
标 题 | 关于做好外连廊型住宅供水管道防冻措施的通知 | ||
文 号 | 东住建发〔2024〕1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连云港晶福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利置业有限公司、东海县和安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碧发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致使我县晶城壹号院、红星星都荟等住宅小区连廊部位的供水管道发生冻管爆管现象,给居民用水带来较大影响,市县领导签批要求及时解决并预防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为有效防范此类问题,避免二次改造产生的不必要浪费,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供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16〕669号)及连云港市住建局和资源局于2021年3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宅外连廊及给排水管道设计的通知》要求,请你们公司对开发在建的香江柒号院、港利锦绣雅苑(11#、14#、15#)和安紫薇园(10#、16#)、碧桂园玖玺台(5#、6#、7#)、锦绣江南(三、四期)、中易悦府、美麟峰景(四、五期)等外连廊型住宅的供水管道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核查、调整和优化,对穿越连廊的供水管道采取沿连廊矮墙外地面明管连通(不得敷设在建筑楼板面层内)、采用高标准耐冻裂管道、设置外裹加热电阻线、设置高标准的保温层和保护层等措施确保水管不发生冻结问题。后期,我局将对涉及穿越连廊的供水管道纳入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物业承接查验、质保金返退等业务的重点监管内容。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及时防范或弥补外连廊供水管道防冻设计、施工缺陷,防范二次改造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具体设计、施工细节可参考县经开区聚龙名都小区改造经验。
特此通知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