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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0867/2023-00011
发布机构 东海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2-08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2023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 号 东住建发〔2023〕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2023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02-08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和市住建局有关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根据《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2023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建质安〔2023〕3号)《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2023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建质安〔2023〕20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全面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2023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节后复工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监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强化各方主体在岗履职责任意识,重点检查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是否切实履职在岗,防止项目管理机构形同虚设、重要管理人员不在岗、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情况发生。

(二)防范高处坠落管理情况。工程建设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施工企业是否制定防高空坠物的应急预案;进行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例如是否系安全带,是否设置安全网等;高空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预防教育,其中特种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设备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安全可靠。

  (三)临时用电、消防安全、安全防护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防触电、防风、防水、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汽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专库设置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情况,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等。

  (四)深基坑、模板支模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主要检查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模板系统主要检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脚手架主要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施工方案的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批审核、施工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8日至2月15日)。以项目为单位,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及时落实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自查自纠全面深入,不留死角。

  (二)检查阶段(2月16日至2月20日)。我局将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查阶段(2月21日至2月26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市住建局将组成2个督查组,直接前往工地现场,采取查看资料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抽查不少于3个在建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项目含有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

(四)总结提升阶段(2月27日至节后复工结束)。我局将全面总结巩固大检查成果,不断提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严格落实各项复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严守生命红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情绪,切实有效的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