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经各地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省政府日前批准同意7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九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东海磨山抗日烈士纪念塔入选。
磨山抗日烈士纪念塔屹立在东海县北部磨山顶端,是1945年原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区,海陵县抗日民主政府为纪念在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的八路军勇士而建立的。20世纪80年代,东海县民政部门重新对纪念塔进行了整修。
纪念塔通高5.40米,宽0.65米,由基座、塔身、塔顶及后建的石质围栏等几部分组成,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纪念塔基座为三层矩形花岗岩垒砌的梯形台基,上接四角花岗岩柱,内嵌汉白玉之塔身,攒尖塔顶由砖石砌成。纪念塔正面阴刻魏碑体“抗日烈士纪念塔”,字径50厘米。纪念塔背面镌刻着时任海陵县县长铁秋撰写的 《抗日烈士纪念塔序》,全篇近400字,落款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四月(1945年)。磨山抗日烈士纪念塔东面刻写着177位抗日烈士的英名,西面刻是补刻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36位烈士的英名。
磨山抗日烈士纪念塔是抗战时期修建的抗战纪念设施,承载的民族记忆和保护价值非凡。作为重要的党史资料,爱国主义教育的实物材料,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尊崇。每年清明前后,总有团队和个人前来追思祭扫,很多新党员的入党仪式、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也是在这里举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