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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76/2021-00008 分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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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东海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海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4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东海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东海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关于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22号)、《关于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8〕4号)、《关于推进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医改方针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目标,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宗旨,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统一管理模式,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创新机制、合作共赢,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三医联动”。落实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统筹推进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事编制、薪酬制度等配套改革。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结合我县医联体建设既往经验,进一步整合县域内医疗资源,统筹安排医共体建设。

(二)坚持权责统一,完善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权责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医共体人事、经营及财务自主权,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

(三)坚持资源共享,分工协作。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提升资源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质化。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健康守门人”地位,建设分工协作的服务机制。

(四)坚持健康优先,群众受益。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构建有序就医、分级收治的新格局,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医共体建设,改变我县现行医疗管理体制,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健全行政、人事、财务、设备、药品、医疗、信息等管理长效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通过改革,使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县内基层就诊率逐步提高到65%左右,实现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务人员服务有动力、参保群众健康得实惠的目标。

四、组建模式

以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为原则,深度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运行管理机制,构建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组建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由县人民医院牵头,温泉第一、牛山、石榴、李埝、黄川、桃林、山左口、白塔、驼峰、张湾、房山11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成员,组建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在成员单位加挂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某某分院牌子,村卫生室增挂东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牌子。

(二)组建东海县中医院医共体。由县中医院牵头,安峰、石湖、洪庄、平明、双店、曲阳6家卫生院为成员,组建东海县中医院医共体,在成员单位加挂东海县中医院医共体某某分院牌子,村卫生室增挂东海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牌子。

(三)组建青湖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共体。由青湖中心卫生院牵头,石梁河第一、石梁河第二、温泉第二3家卫生院为成员,组建青湖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共体,青湖中心卫生院挂青湖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牌子,在成员单位加挂东海县青湖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共体某某分院牌子,村卫生室增挂东海县青湖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共体成员单位牌子。

五、组织体系

按照集团化管理、实体化运行的要求,医共体在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和卫健委领导下,成立理事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一)明确医共体内职责分工。

1、牵头医院:一是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和发展规划,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事项。二是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三是按有关组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制度。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帮扶成员单位提升服务管理能力。五是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六是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七是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医保资金安全使用等管理工作。

2、成员单位:一是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二是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三是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是提升镇村医疗服务能力,做好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3、村卫生室:承担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

(二)成立医共体理事会。理事会是医共体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医共体的发展规划、财务决算及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等重大事项,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若干名,理事长由牵头医院党委(总支)书记担任,副理事长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会成员由牵头医院副院长、成员单位院长、职工代表担任。制定符合医共体发展实际的章程,确定牵头医院对成员卫生院、成员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治理构架,提高医院运行效率。成立县域医共体监事会,监事长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监事长为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卫健委分管领导担任,并选举部分医共体职工代表担任成员,对医共体执行管委会决议、管理层履职、财务资产运营等情况实施监督。

(三)建立医共体管理团队。医共体设总院长1名、副总院长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总院长全面主持医共体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副总院长主要负责成员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总会计师负责医共体及成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总院长原则上由牵头医院法人代表担任,由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聘任;副总院长由牵头医院分管院长及成员单位院长担任,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提名推荐,经相关组织程序报县卫健委批复后,由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聘任。总会计师由县卫健委研究委派,由医共体聘任。

六、完善医共体管理模式

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的纽带和龙头作用,开展县乡医疗一体化管理。在保持各医疗机构法人地位、投入渠道、功能定位、资产归属、职工身份等不变的前提下,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内设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业务管理部、药事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等职能机构,管理医共体业务。

(一)统一人才队伍管理。医共体设立人力资源部,县委编办会同县卫健委统筹调度县域内事业编制数额,医共体内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定期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探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推行“县管乡用”制度,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推进医共体内部全员岗位管理,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求,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人事档案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统一管理。

(二)统一财务审计管理。医共体设立财务管理部,负责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财务预算、成本费用、统计、内审、医保资金的管理。医共体实行总会计师制度,采取“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模式,在保持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成员单位原有债权债务归属性质保持不变,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统筹运营。

(三)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医共体设立业务管理部,负责制定统一的医疗、护理等技术标准,选择有代表性的病种,规范临床路径管理,并且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统一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对乡村卫生人员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力度。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专家下沉计划。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确定双向转诊标准,加强转诊质量管理,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转诊平台。健全家庭医生服务体系,组建县、乡、村三级医生签约团队,提高服务质量。统一公卫服务,医共体内组建公共卫生服务团队,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推进公共卫生和基本临床医疗服务融合,建立预防、医疗、慢病管理、康复为一体的服务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四)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设立药事管理部,负责医共体的药事管理。指导各成员单位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医共体为单位设立采购账户,统一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等县乡村三级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并做到互联互通。建立医共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落实短缺药品每月“零报告”制度,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五)统一信息管理。医共体设立信息管理部,加强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依托平台推进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统筹推进医共体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对各类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技术支持。发展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检验“五大”中心系统的覆盖对接。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为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等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六)统一绩效分配管理。医共体要落实统一的医疗收入结算与分配办法,建立统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核心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医共体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并动态提升医共体工资总额和薪酬水平。

(七)统一行政后勤管理。医共体内设行政管理部,负责医共体党建工作,制定符合医共体发展实际的章程,确定牵头医院对成员卫生院、成员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治理架构。医共体对成员单位的房产物业、车辆、餐饮、安保后勤等服务实行统一管理,成员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规划、人事、业务、药械、财务、绩效和信息化的统一管理。

七、完善重点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按照原渠道和标准足额安排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并将资金统一拨付医共体,由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逐步化解医共体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设立医共体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医共体内部资源共享中心建设、下派专家和远程会诊补助、基层人员培训、人才引进、考核奖励等。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基本医保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医共体与医保部门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作为医保结算单位整体打包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医保部门与医共体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将职工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进行打包,按照年度筹资总额,县域内部分减去大病保险基金、风险金进行预算,全部作为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使用。年终结算时,包干合理范围内的结余资金,由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使用,分配份额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挂钩,原则上按牵头医院、镇村医疗机构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及业务总量统筹分配,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医院建设、业务发展和医务人员报酬。超出总额合理部分,由医保部门、医共体共同分担。推行医共体医保医疗基金按人头、按病种、按DRGs支付。进一步优化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在现有基层医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对部分常见慢性病病人、签约对象给予优惠措施,引导病人在基层就诊,有效减少县域外就医。

八、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0年1月-11月)。根据省市关于医共体建设要求,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制定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2月)。制定医共体运行机制、责任清单、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签订相关协议,筹建成立医共体。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按照相关运行机制,推动医共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需要调整内容及时报县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进行调整,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海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承担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医共体要在牵头医院成立工作部,与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上紧密衔接。

(二)完善政策保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政、人社、编办、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医共体建设给予政策支持。深化在财政投入、人事编制、薪酬分配、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协同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医共体建设顺利开展。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由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制定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大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的考核比重,重点考核医共体建设成效、技术辐射带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等情况,引导医共体将工作重点放到资源下沉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上来。考核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培训宣传。开展针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对医共体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逐步接受和认可医共体模式。大力宣传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广大群众拥护、支持和参与改革,推动医共体建设深入开展。

附件:东海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附件

东海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

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张其兵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李宝芹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怀军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县委巡

察办主任

霍红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常务)、党建办主任

王正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

张家法县卫健委主任

孙宁县委编办主任

桑敬华县发改委主任

朱其刚县财政局局长

刘晋县人社局局长

李春太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春水县医保局局长

王红梅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张家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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